記者12月1日從自治區水利廳獲悉,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重大引調水工程輸水干線推行河湖長制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印發。
重大引調水工程是構建水網之“綱”的核心著力點,對于優化水資源配置,實現江河湖庫水系連通和推動區域協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加快在重大引調水工程輸水干線建立完善河湖長制,是強化工程運行管理、提升水利基礎設施網絡效益和水安全保障能力的有力舉措。
內蒙古河長辦在梳理全區已建和在建引調水工程情況后,參照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調水工程設計導則等技術標準,綜合考慮工程重要性、引調水規模等因素,確定“十四五”期間,將岱海生態應急補水工程和引綽濟遼工程納入自治區推行河湖長制的重大引調水工程名錄,同步在其輸水干線推行河湖長制。
《工作方案》要求,重大引調水工程及其輸水干線均需建立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蘇木鄉鎮四級河湖長制管理體系,分級分段落實屬地責任。結合內蒙古引調水工程涉及地下輸水管線的情況,《工作方案》提出應在地表設置醒目標識,定期組織開展巡檢,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得在地下輸水管線布局范圍內進行鉆井、勘探等地下作業活動,避免對地下輸水管線造成人為破壞等要求。
下一步,自治區河長辦將進一步健全完善重大引調水工程四級河湖長組織體系,動態更新自治區推行河湖長制重大引調水工程名錄,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度優勢,協調上下游、左右岸、跨行政區域間聯防聯控,形成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全鏈條工程管理保護機制,進一步保障內蒙古重大引調水工程安全、運行安全和供水安全。(記者 張慧玲)